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3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我省进一步推行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现将承诺事项登记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以下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社保局业务受理科:028-82076152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8387333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热线:123332023年9月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办理公示清单彭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