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设立1只基金,2.强链补链子基金,计划设立2只基金,计划设立2只基金,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符合返投要求,2.被投资企业注册在省外,2.基金出资人中不得有2只(含)以上的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3.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委派管理团队持股平台等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拟申报基金计划设立规模的1%,三、申报机构基本要求1.子基金管理机构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符合监管部门规范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要求,核心团队成员中至少1名常驻安徽办公且拥有不少于3年基金运营管理经验,根据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子基金方案的商务谈判工作,对符合设立方案的子基金开展立项工作,六、其他事项1.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2.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邀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