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东西湖区2023年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产业办于2023年8月29日-9月13日对各企业申报项目进行了材料初审和实地核查,经核查,初步认定附表所列6个项目情况真实,符合申报条件,拟进入专项资金第三方审计环节,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月8日-10月12日,现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的项目和项目承担企业存在疑问和异议,请于2023年10月12日前向区科经局办公室反映,公示接待电话:区科经局办公室83892186附件:东西湖区2023年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实地核查情况一览表东西湖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