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规定,经企业申报、科室初审、专家评审,对近期受理的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6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所公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联系单位:新乡经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审批服务科联系地址:新乡智能制造产业园6楼邮政编码:453006咨询电话:0373-3686550附件:2023年第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一览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