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萍乡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2年度第二批)公示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进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通过社保系统后台数据对比,萍乡久通房屋维修有限公司等342家单位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经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返还萍乡久通房屋维修有限公司等319家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等23家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向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反映,联系电话:0799-6234767,附件:2023年萍乡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2年度第二批)公示.xlsx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8日关闭窗口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