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起,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申领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审核发放程序和其他申领条件按(赣人社发[2017]34号)文件执行,放宽申领条件的受理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办理条件:①申领时为企业在职职工、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②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及以上(此条件的放宽仅限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的,执行期满后恢复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及以上的要求),③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④颁发证书的职业技能签定机构必须是在我省人社部门已申请备案的,申请材料:自《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企业或本人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①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④填写《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业务流程:企业或申领人本人申请→办理窗口(初审、复核)→网上公示→予以拨付咨询服务电话:失业保障股0795-3588587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