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科研机构:根据科技部《关于请核定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名录清单的通知》要求,为确保2023年度全国科研机构科技统计调查名录信息的完整准确,现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科研机构科技统计调查名录库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定内容1.已纳统单位信息核定,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联系辖区有关科研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登录“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网址:http://kjtj.sts.org.cn/),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对照“科研机构纳统条件”(附件2),联系其登录“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网址:http://kjtj.sts.org.cn/)完成“单位核定单”在线填报,各地科技管理部门、有关科研机构组织名录库核定和增补工作,三、注意事项1.全国科研机构科技统计调查严格依照名录库组织实施,2023年科研机构名称、地址、属地等名录信息仅在本次名录库核定时修改和增补,请有关科研机构指定一名固定人员负责科研机构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交流和报表填报,并与市信息院联系加入工作微信群,3.单位核定单需完整填报,请及时与市信息院联系,电话:89187098附件1.全市已纳统科研机构名单.docx附件2.科研机构纳统条件.docx宁波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