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所: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鹤财农〔2021〕172号)和《关于调整2022年部分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鹤财农〔2022〕26号)精神,现将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2,500万元下达给你所,二、本次下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请严格按照一般债券管理要求,将来源于债券的资金细化对应至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并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时发挥效益,请将债券资金按照实际发行时间录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并及时将项目支出使用情况据实录入,请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粤财农〔2020〕106号)、《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1号)等有关要求规范管理、使用涉农资金,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须在年内完成支出进度,请加快项目开展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