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广西汽车旅游营地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和《广西汽车旅游营地质量等级评定细则(2020年修订)》等汽车旅游营地相关标准,按照评定工作程序,经业主自愿申报、各有关县(区)、开发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初评和推荐,由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定,广西隆安县那文化汽车露营公园达到三星级汽车旅游营地的标准要求,拟同意评定为三星级汽车旅游营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10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1—5531039,地址:南宁市葛村路25号9楼902室,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