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176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现就开展第四批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拟申请试点的企业为本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二、申报要求(一)申报材料申报企业结合实际明确自身试点任务,编制试点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申报企业对确定的试点任务应具有在全省或区域、行业领先的相应做法,试点方案应定位合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二)申报程序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企业申报,对申报企业试点方案进行审核,上报申报试点请示文件,三、其他请各市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10月23日前,将请示文件及有关附件寄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省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企业试点方案进行评估,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9月28日信息来源:服务业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