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组织申报、各地推荐、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第二批市级数字经济集聚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联系我办,书面意见请说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个人反映请属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联系人:钟小燕联系电话:0797-8992323邮箱:gzszjj1452@163.com邮编:341000邮寄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主楼2楼1232室附件:第二批市级数字经济集聚区公示名单赣州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7日附件:第二批市级数字经济集聚区公示名单序号县(市、区)集聚区名称1南康区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2寻乌县寻乌县客服经济聚集区3石城县石城县电子商务数字化集聚区4兴国县兴国电子材料与元器件集聚区5定南县定南县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6大余县江西大余工业园区南安片区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