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DB13/T3009-2018),现将2023年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8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311-66908501附件:获得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拟定名单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2023年10月7日更多信息请关注官方微信“河北人社”(责任编辑:陈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