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0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淄政办发〔2020〕7号)要求,根据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示的评价数据,现将2023年区交通运输局窗口“好差评”情况公示如下:博山区交通运输局窗口2023年“好差评”情况公示月份办件量满意率1177100%2294100%3103100%4181100%5133100%6120100%743100%822100%93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