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20〕41号)的文件精神,对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2.孤儿,3.持证残疾人,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5.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现将2023年求职创业补贴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3日,举报和咨询电话:88225382、88225386,鄞州区2023年求职创业补贴公示名单.xlsx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