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能,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进行有积极作用,经过本次修订,可操作性更强,一是明确重大事项报告内容,对《办法》规定五种报告情形进行了说明,纳入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合法、审慎、稳妥地自行处理好重大事项,开展好重大活动影响评估、风险管理、应急处置及活动管理等工作,向登记管理机关重大事项报告时需提交“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的说明”,促进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该《指引》作为我市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文件,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有着积极作用,更好地、更加有效地融入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