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次数:5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根据《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路桥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路政办发的﹝2020﹞52号)文件规定:鼓励和支持项目区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方式盘活空闲农房及住宅基地,一次性签约三年以上的按实际利用的农房建筑面积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200元/平方米的奖励,经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镇街道初审上报,区农水局审核,2023年度我区盘活闲置农房面积合计1942.86平方米,奖励资金为388572元(详见附件),经费在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产业发展资金中列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10月7日2023年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奖励资金情况表序号镇(街道)盘活利用村盘活利用面积(平方)土地流转奖励金额(元)1横街镇坦田村1470.162940322横街镇天赐湖村472.794540合计1942.86388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