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管理的通告来源:信宜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2-03-2516:52【字体:小大】当前,我市一些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依法经营观念淡薄,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为加强我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必须具备《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服务能力,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我市目前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及时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二、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自觉依法经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疫情防控,三、对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提供的租赁小微型客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件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