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七都镇、桃源镇、震泽镇、平望镇经发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申报方式,线上需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进行申报,2.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9月20日至10月20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请申报单位认真对照苏州市文件(见附件1)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及其盖章扫描件(PDF)提交至区镇经发局,区工信局不予受理,对申报主体的基本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把关,同意后加盖公章确认,加盖公章),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在苏州处室要求基础上增加一份)及扫描件(PDF)同时报至区工信局各相关科室(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