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市发改委根据《嘉兴市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嘉发改[2023]80号)启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兑付工作,根据南湖区发改局、经开区经济发展部审核以及第三方审计单位复核,现对市本级加氢站运营、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购置补贴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9月28日-10月7日内反馈至市发改委产业处,联系人:王陈晨,0573-82521666,补贴类别企业补贴金额(元)本次下达金额(元)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购置嘉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6100003038826.14加氢站运营嘉兴市加油加气站有限公司266934.03266934.03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