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为深入贯彻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代建工作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建协〔2023〕5号)、《关于印发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代建工作专项指导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协〔2023〕8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财政投融资项目代建工作专项指导服务,促进建设(代建)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做好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二、指导服务对象同安区内区管财政投融资项目(不包括市重点项目),三、时间安排(一)自查自评,各建设(代建)单位对照项目评价指标分解表(详见附件1、2),(二)现场指导,我局将组织指导服务组对项目进行现场指导服务,现场指导服务后通报指导服务结果,请各建设(代建)单位开展自查工作,主要管理人员熟悉项目建设情况(如项目进展及存在问题、建议及工作亮点,请各建设(代建)单位继续加强项目管理,特别是“施工实体安全”、“施工实体质量”、“现场文明施工”等评价模块,加快推进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