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区民办博物馆设立和终止实施细则(试行)》(丽文广新〔2014〕78号)公建民办博物馆审核流程,瓯江文苑民办博物馆群空余展馆申请单位(人)经专家评审、市区民办博物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市政府最终核定批准,现将核定批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处或局机关纪委反馈,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10月4日,联系电话:2656280(文物处)、2095983(局机关纪委),瓯江文苑民办博物馆拟办馆基本情况表办馆人租赁展馆拟办馆浙江和信玩具集团有限公司18号馆木玩艺术馆丽水市山水艺创艺术品有限公司21号馆咖啡博物馆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