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科学的运营管理、收益分配、利益让渡等机制,维护基金运营安全,第十条基金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负责基金统筹规划和运营监督,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运营中出现重大问题或风险,维护基金利益,第二十二条基金各出资方应当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第二十六条出资主体应当向基金管理办公室定期报告基金出资计划、基金投资运营工作情况和财务报告,以及基金投资运营工作情况和财务报告,对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情况等组织全过程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建立和实行容错纠错机制,第四条遴选的引导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合格的运营资质,第十三条参股子基金各出资方应当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不断提升基金投资运营水平和效果,科学决策、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第八条完善出资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