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冀政妇儿工委通字[2023]1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推荐申报工作,经自主报名、单位推荐、集中评审等程序,形成了拟向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推荐名单:拟推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为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拟推荐河北博物院社会教育部研究馆员于晓梅为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9月28日到2023年10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实名反映,超过期限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311-85918078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