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综合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农产办〔2021〕16号)文件精神,现对宁波宁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海曙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综合体系项目补助资金96.916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请在公示期内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特此公示,附件:海曙区2023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综合体系项目补助资金表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28日附件海曙区2023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综合体系项目补助资金表单位:万元序号实施主体项目地址审定投资额补助比例补助金额1宁波宁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海曙区石碶街道联丰村工业区10号387.66425%96.916注: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综合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农产办〔2021〕16号)文件精神,农业主体投资建设项目,一次性给予2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项目,一次性给予6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