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引起市场异常波动,保障我市肉类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储备肉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商务发〔2016〕76号)和《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商办发〔2023〕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今年继续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强猪肉应急储备,通过公开遴选,拟确定潜江市牧乐鑫农牧有限公司和湖北蚌湖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我市猪肉储备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反映客观、真实、准确、具体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内贸科,62395202023年9月28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我要纠错关闭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