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府告〔2022〕14号为确保我县作业空域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抗旱减灾防灾和生态保护的作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县将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作业时间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二、作业地点惠东县白盆珠镇(白盆珠水库副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三、作业装备WR—98型人工增雨火箭发射装置,四、注意事项火箭人工增雨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作业过程中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域,如果发现人工增雨火箭弹残体或故障弹(外壳为深绿色塑料),不可擅自靠近、拆除、搬动或储藏,如遇意外情况请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惠东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752-8822122,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泰园社区鞋城东路)报告,特此通告,惠东县人民政府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