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人社规字〔2023〕1号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区各有关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业经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28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3〕10号,可依据本实施细则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B卡,可按有关流程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B卡,(三)上年度本区科技服务业前30强企业,负责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项目主管部门须在申请前将年度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中的科技和产业建设项目名单书面报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上年度区重点企业名单、区重点项目名单、区战略科技创新平台名单书面报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第六条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条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单位或项目方向区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议通过的单位或项目方及其申请人,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知申请人按照相关流程指引完成人才绿卡B卡的申领,第七条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文件载明其个人工作经历对本区重点单位或重要项目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按照相关流程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B卡,以及广州市人才绿卡B卡转A卡等有关内容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