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背景和依据根据《深化金华市区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发改服务〔2021〕2号),开展市区范围内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二、制订过程我委起草《金华市区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书面征求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经信局等市级部门意见,同时在市发改委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一)评价对象:金华市区范围内规上服务业企业和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三)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根据服务业企业用地情况按自有土地和非自有土地的企业分开评价,自有土地的评价指标包括:税收实际贡献、营业收入、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就业贡献度和人均营业收入,非自有土地的评价指标包括:税收实际贡献、营业收入、百平方税收、百平方营业收入、就业贡献度和人均营业收入,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为单项指标得分之和,(五)评价公布:各区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应向社会公示,(六)推进结果应用: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差别化财政扶持政策根据《深化金华市区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七)工作要求: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行组织开展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9月底完成上一年度评价工作,四、适用范围金华市区五、解读机关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