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财统农指〔2023〕13号新宁县财政局新宁县统筹办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新宁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新宁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调整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23〕11号)精神,现对《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绩效目标批复的通知》(新财统农指〔2023〕4号)、《新宁县财政局新宁县统筹办关于按省财政厅通知要求退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新财统建函〔2023〕1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绩效目标批复的通知》(新财统农指〔2023〕10号)部分资金指标予以调整收回,原指标文资金预拨付下达2023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90万元,本次调减资金590万元,调整后资金额度0万元,预拨付下达2023年度人工增殖放流鱼苗采购项目资金10万元,本次调减资金10万元,调整后资金额度0万元,预拨付下达2023年柑橘大实蝇防控、农产品检测项目、黄龙病防治项目资金79万元,本次调减资金59万元,调整后资金额度20万元,预拨付下达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512万元,本次调减资金334.5万元,调整后资金额度196.5万元,附件:新宁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表新宁县财政局新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9月4日附件新宁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实施单位项目内容调整后资金额度使用整合资金原指标情况备注退回资金指标文号预拨金额本次调减金额合计216.51210-993.5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0湘财预[2022]272号590-590中央资金2023年度人工增殖放流鱼苗采购0湘财农指[2022]80号10-10中央资金2023年柑橘大实蝇防控、农产品检测项目、黄龙病防治项目20湘财农指[2022]80号1.92-1.92中央资金湘财预[2022]278号65-45中央资金湘财预[2022]324号12.08-12.08中央资金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96.5湘财预[2023]105号531-334.5中央资金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