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秸秆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秸秆饲料化利用等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规模化养殖场、合作社、养殖大户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和秸秆能源化利用相关工作,因地制宜组织实施秸秆饲料化、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多元化利用,统筹秸秆综合利用发展布局,各级人民政府、团场(镇)应当鼓励、支持利用秸秆及苞叶生产优质颗粒饲料,推行秸秆揉切、压块、氨化、青贮、黄贮等饲料化利用方式,鼓励和支持秸秆还田、利用秸秆制作有机肥等肥料化利用方式,鼓励推广秸秆基料化利用,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产业,鼓励和支持以秸秆为原料制作加固材料、板材、工艺品等产品,拓展秸秆原料化利用途径,鼓励和支持应用秸秆制作生物质燃料等技术,发展生物质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