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区企业(机构):现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区块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其中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支持对象还包括市场主体登记和财税户管均在长沙经开区范围内的实体经济企业,国家级科研院所、全国性的数字领域行业组织等机构在长沙经开区设立分部(含区域性分支机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最高给予50万元创新创业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机构)补贴总额不超过70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企业(机构)累计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同一企业(机构)累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采购长沙经开区内数字经济企业(机构)产品及服务的区内实体经济企业,每家实体经济企业累计补贴额不超过1200万元,鼓励长沙经开区实体经济企业采购区内数字经济企业(机构)自主研发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关键软件产品,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最高给予牵头企业(机构)1000万元支持,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政策适用对象同一事项符合长沙经开区其他政策及长沙经开区执行省、市相关政策支持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