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庄规划中科学、合理布局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宅基地、特色产业用地、空心村整治、特色村寨保护与建设、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等要素,二、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试点工作2014年11月21日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关于开展“空心村”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办发〔2014〕22号),要求在全州开展“空心村”整治试点工作,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规划局、州委政研室等16家州级部门为成员的“空心村”整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好农业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未组织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进“空心村”整治工作,三、认真履行宅基地管理工作职责2019年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能由自然资源部门划转至农业农村部门以来,指导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2019年10月8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为积极探索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机制,大理州以大理市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