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象山县“码上有地”多跨应用场景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有关单位:现将《象山县“码上有地”多跨应用场景运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象山县政务服务办公室象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9月21日象山县“码上有地”多跨应用场景运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象山县“码上有地”多跨应用场景(以下简称“应用场景”)的运行管理工作,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应用场景的业务管理、安全管理和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业务数据治理专题数据库更新、为应用场景提供技术支撑及持续优化完善应用场景的各项功能,负责通过应用场景进行建设用地各审批事项的审批,镇乡(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通过应用场景提出建设用地办件申请,第四条应用场景中的项目准入事项由相关部门同步发起审查,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标准地指标、投资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监管等指标审查,第五条各使用部门、镇乡(街道)、园区将单位电子云签章编号报送至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并及时续费,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向浙江省政府电子印章系统申请授权应用场景使用登记的电子云签章,第七条应用场景中数据管理按照场景制定的数据标准进行数据归集和更新,第八条应用场景中业务办理的资料实行电子化管理,第十条应用场景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及部门协同准入事项应使用本场景进行办理,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不予办理相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