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5年内是指申请人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日期距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材料的时间不超过5周年,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首次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实体、网店)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四)申报材料1.《南平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二、创业带动就业补助(一)补助对象及条件我市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初创3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申请企业就业的,(二)补贴标准按招收毕业5年内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人数每人1000元,给予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三)申报材料1.《南平市初创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报审核表》,2.《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毕业证书,三、申领程序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助申报实行“属地原则”,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核,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发放工作台账,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南人综〔2021〕84号)和《南平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南人综〔2016〕148号)相关条款停止执行,附件:1.南平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2.南平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报审核表3.南平市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4.南平市申领创业补贴汇总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财政局2023年9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