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21【字号:大|中|小】以下申请人拟在庄河市海域进行海域开发活动,现予以公示:申请人:庄河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Ⅱ海上风电项目用海位置:庄河市花园口南部海域用海面积:项目用海总面积为142.8514公顷,其中风机和海上升压站用海面积为20.8271公顷公顷,海底电缆用海面积为122.0243公顷,用海期限:26年用海坐标:见附件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庄河市新华路南段53号庄河市海洋发展局,邮编:116400庄河市海洋发展局2023年9月21日附件下载附件(用海坐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