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山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第三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曾俊铭同志获得职称,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止(5个工作日),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请各单位受理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于2023年10月13日前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职称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中山市建筑业协会,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附件:1、2022年度中山市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2、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2023年9月21日附件:1.附件1:2022年度中山市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doc2.附件2: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