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根据《泰顺县科技示范基地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泰科〔2019〕13号),现将有关申报2022年泰顺县科技示范基地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主体应是我县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等业务各类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它组织,水果30亩(设施栽培15亩)、茶叶50亩以上,蔬菜瓜类露地10亩(设施栽培5亩)以上,二、申报材料(一)申报科技示范基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泰顺县科技示范基地认定申请书,3.基地所获县级以上奖励、荣誉、扶持情况和主导产品所获“三品一标”或注册商标情况等证书、文件复印件(企业盖章),技术服务能力的证明等复印件(企业盖章),三、申报要求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四、其他事项根据《泰顺县科技示范基地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泰科〔2019〕13号)文件,对申报科技示范基地的企业进行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认定等工作,对认定泰顺县科技示范基地的,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条件建设、技术提升、服务拓展、引选示范推广等科技示范基地创建相关内容,按《泰顺县科技示范基地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泰科〔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附件:泰顺县科技示范基地认定申请书.docx泰顺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