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清人社〔2020〕27号)、《清远市财政局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清财外〔2020〕17号)、《关于调整清远市清新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清新人社办〔2019〕19号)的规定,2022年3月经审核,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2个单位/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申请条件,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31日止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5825584传真:5825584邮箱qx5825584@163.com附件:清远市清新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公示表2022032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