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镇人民政府2023年9月13日石排镇体育竞赛和人才输送奖励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石排镇体育事业发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一)在省级、市级(东莞市)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的运动员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含输送教练)给予奖励,(三)在省青少年年度锦标赛上获得相应名次(分数)的运动员、教练员和相应项目的工作人员,(五)在市青少年年度锦标赛上获得相应名次(分数)的运动员、教练员和相应项目的工作人员,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运动员是指代表石排镇参加省、市级体育比赛的运动员,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教练员是指镇文化中心从事训练的教练人员和由镇文化中心明确指派的承担业余体育项目训练任务的其他教练员,第六条奖励标准按照运动员在省、市级体育比赛所获名次和荣誉,第二章奖励办法第十二条运动员比赛成绩奖(一)代表石排镇参加省、市级比赛获得前八名成绩,按每输送一名体育人才对引荐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二)人才输送奖运动员:被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确认为我镇输送到省队的运动员一次性奖励20000元,被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确认为我镇输送到国家队的运动员一次性奖励30000元,第十五条石排镇运动员参加本办法所述项目外的由省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正式发文举办的正式体育比赛,附件:石排镇体育竞赛奖励标准一览表附件石排镇体育竞赛奖励标准一览表一、省运会(含省残运会)奖励人员奖励标准(单位:元)金牌银牌铜牌四五六七八运动员150008000500020001500120011001000教练员7500400025001000750600550500二、省青少年锦标赛奖励人员奖励标准(单位:元)金牌银牌铜牌四五六七八运动员5000300020001000800700600500教练员250015001000500400350300250三、市运会(含市残运会)(团体项目)多于6人(含6人)奖励人员奖励标准(单位:元)金牌银牌铜牌四五六七八集体奖励110007000500045004000350030002500教练员250015001000500400350300250注:市运会集体项目:参加人数多于2人(含2人)少于6人的,运动员奖励奖金按个人项目的标准金牌加奖3000元(由参加运动员平分,四、市运会(含市残运会)(个人项目)奖励人员奖励标准(单位:元)金牌银牌铜牌四五六七八运动员5000300020001000800700600500教练员250015001000500400350300250五、市青少年锦标赛(团体项目)奖励人员奖励标准(单位:元)金牌银牌铜牌四五六七八运动员100006500450040003500300025002000教练员250015001000500400350300250六、全市篮球联赛集体奖励(甲组保级成功)奖励人员奖励标准集体奖励8万元七、全市篮球联赛集体奖励(乙组升级甲组)奖励人员奖励标准集体奖励8万元八、全市篮球联赛集体奖励(丙组升级乙组)奖励人员奖励标准集体奖励5万元九、全市足球、羽毛球联赛集体升级奖励奖励人员奖励标准集体奖励2万元注:集体项目奖励由我镇文化中心商议后进行2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