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制定了《成武县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成武县民政局2023年9月19日成武县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侯管理,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公办养老机构的入住评估轮候及其管理,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入住轮候是指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第七条县民政局、各镇(街)民政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具体管理本辖区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侯工作,第二章轮候第八条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通道按照优先次序分为特殊保障通道、优先保障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第十三条申请人原则上应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级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应将轮候申请提交户籍迁入地的镇(街道)公办养老机构,第十七条申请人原则上应到公办养老机构或专业评估机构所在地接受入住评估,一年内不得申请轮候本市公办养老机构:(一)提交的申请资料弄虚作假的,第二十九条公办养老机构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轮候评估的老年人入住,第三十条县、镇(街)民政部门可通过现场检查、材料抽查及申请人访谈等形式定期检查公办养老机构的轮候评估工作,第三十一条县、镇(街)民政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公办养老机构应对申请人个人信息保密,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已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无需重新申请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