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宁德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现就具体申领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及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享受补贴:1.2023年到我市的中小微企业就业(按失业保险参保地),3.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之前需无相关参保缴费记录),申领时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2023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注:大中专毕业生指以下三类:①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毕业,②离校两年内(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③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毕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二、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岗位补贴(一次性发放3000元/人),4.《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登记表》,路径: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按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1.线上填写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登记表,(二)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需及时退还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附件: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岗位补贴登记表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9月18日附件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岗位补贴登记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籍贯备注社会保障卡号(或其他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毕业生类型(在相应栏内打钩)□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技工院校毕业生首次参加养老保险情况参保地首次参加失业保险情况参保地参保缴费时间(起-止)参保缴费时间(起-止)毕业证书号就业(参保)单位书面承诺本人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2023年度首次在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就业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并已在同一家就业单位连续缴费3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