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及《大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大财社〔2017〕1284号)文件要求,现将符合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政策的单位进行公示,见附表《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明细表》,本公示发布后,对拟补贴单位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26日17:00之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反映,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受理电话:0411-84590255附件: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明细表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