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商务服字〔2023〕6号),现将2023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项目)分配计划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个人提出异议的,请提供真实姓名(本人签字并按指模)、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凡匿名提出异议的,联系及监督方式:1.市商务局服务贸易科联系电话0760-89892323,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304,2.市商务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附件:2023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项目)分配表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9月19日附件:1.附件:2023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项目)分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