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现转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相关事项明确如下:一、请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二、本次申报可同时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前期已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但未通过审核的,可在系统中重新申报,如系统中提示材料已提交的,请联系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退回相关材料,三、如企业本次无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计划,或自评尚未达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仅计划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可按照《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3年11月8日前在系统上提交申报材料即可,四、白云区将于2023年9月22日前完成初审及系统提交,五、其余事项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通知要求为准,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9月19日(联系人:刘日升、刘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