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科局发〔2023〕8号丰都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政策》已经丰都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丰都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8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政策一、科技创新主体奖励(一)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资助5万元,二、科技创新平台奖励(一)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对首次认定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站等科技创新平台,(二)首次认定为国家级新型研发机构,首次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一次性给予资助5万元,(四)首次认定为县级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县级研发平台,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支持,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科技项目经费支持,三、支持孵化载体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分别给予资助50万元、20万元,附件下载:丰科局发〔2023〕8号丰都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