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县就业中心失业保险股核实后公示发放至企业银行帐户,联系电话:0718-5824881)四、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报县就业中心就业援助股核实后公示发放至企业银行帐户,联系电话:0718-5832350)五、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可给企业发放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二)补贴标准1.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企业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可给予企业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其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稳岗就业后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公示后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2.省外返乡就业人员:宣恩县户籍人员由省外返乡于2023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宣恩县内企业就业,注:上述两类人员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不与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等政策重复享受,(二)补贴标准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助,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申请,核实通过后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