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开展“最美乡村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5日二、评选范围和对象乡村致富带头人是指在农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产品营销等生产经营致富、并带动农户致富的人,均可参与推荐评选活动,要求其所在的合作组织、企业法人或个体户年产值100万以上,要求其所在的合作组织、企业或个人年产值200万以上,或有意愿申报的公民可直接向所在各乡镇(街道、旅游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林场提出书面申请,五、申报材料(1)《龙门县“最美乡村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报名表》,(2)申报企业法人或合作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等,(3)参与评选对象本人带动情况佐证材料,合作协议、分红名单,(4)申报企业法人或合作组织提供2022年财务报表或销售收入情况(银行流水),(5)参与评选对象本人个人征信证明,(6)参与评选对象本人无犯罪证明,(7)参与评选对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联系电话:0752-7780180附件:龙门县2023年“最美乡村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