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根据《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我省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等要求,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一、投档产品范围投档产品必须符合《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要求,或在湖北省农机专项鉴定补贴产品和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范围内,已导入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中的产品,生产企业确认产品所属品目和补贴信息无误且状态无异常的不需重新投档,二、投档产品条件(一)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和农机新产品按照实施方案等要求投档,(二)投档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具备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认证机构颁发的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投档,企业应提供产品变更前后对比照片,将暂停相关企业产品在我省补贴资格,生产企业在投档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形,对农机生产企业在投档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