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企业稳岗留工,对一季度末稳岗留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2022年末水平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经对其缴费、征信等情况进行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可以电话形式向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查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22-33151290722-3323769稳岗留工公示花名册.xlsx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