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四平市委、市政府关于“促消费、稳增长”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调整优化消费券发放相关事项的通知》(吉商运〔2022〕5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消费促进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商运〔2023〕29号)文件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统一谋划、分类实施”的原则,双辽市商务局拟于2023年针对限上吃穿用企业和个体、限上小微企业以及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惠民促销活动,现就公开遴选消费券投放平台企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资质:企业应具备合法资质和线上平台,平台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收付功能,公众覆盖率广,具备专业团队保障消费券投放和运营维护能力,二、报名申请:意向参与遴选的平台企业于9月19日14时前将资质信息报双辽市商务局(可以投送电子版),三、组织评审:根据企业资料申报情况,由市商务局确定消费券发放企业,联系人:窦一迪电话:0434-7225580报名邮箱:jlslswj@126.com双辽市商务局2023年9月18日(责任编辑:窦一迪)[纠错]。